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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线Lv.1楼主+关注
- 2019-01-12 11:06 来自海南
儋州市教育局要向老师收取工作间的住宿费,这个收费的合理性不说。但是有几点严重违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“平等、公正”。严重违法了中央政策。希望有关部门及时纠正问题,还社会的平等,公正原则。
问题一:工作间是老师因工作而寄住的。2018年底之前没说收费,2018年底说要收费,收费从2017年开始计算,这样的做法明显是秋后算账,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应该溯及既往。收费也应该从规定之日起计算。
问题二,儋州思源高级中学,收费明显违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平等原则。省外招聘的骨干教师,住着豪华套房,免收租金。而其他老师,不管是全国招聘的还是特岗招聘的还是其它的,年轻教师因为经济原因更需要住学校的工作间,但是除了省外招聘的骨干教师住着,免费住豪华套房,其他老师两三个人一起住一个20几平米的工作间却要收费,公理何在,平等何在?如果省外招聘的骨干教师有什么特别贡献,那也情有可原。可是,多少重担都是年轻教师承担的?
海南省儋州市